患者自费月均降4.4%,医保支付改革如何破冰,汕尾模式值得借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尤方明汕尾报道医保支付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机制。2021年1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十四五”期间,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与DIP(按病种分值付费)两种预付制方式将双轨并进,取代原先以按项目付费的后付制方式。以病组或病种为单位的医保支付方式将设定支付“天花板”,使医院在传统时代的收入转变为DRG/DIP时代的成本,倒逼医院提质控费增效,以提升有限医保基金的使用效能。
作为全国第一个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地级市、全国“两病”(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广东省汕尾市近年来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走出了自己的特色创新之路。
2020年8月,在先期探索DIP付费的基础上,汕尾市主动请缨申报DRG付费改革试点,成为广东省唯一一个DRG付费省级试点城市,开始探索DIP和DRG融合改革路径。2022年1月,汕尾市DRG付费改革进入到实际付费阶段。
改革成效显示,汕尾市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持续下降,患者自费自负费用增长率同步下降,正向结余的医疗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医保违规违法行为逐步减少,医保、医院、患者三方共赢的改革格局初步形成。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廖藏宜副教授科研团队和汕尾市医保局联合举办的DRG付费下医保高质量发展暨汕尾市DIP和DRG融合改革成效研讨会在汕尾市召开。广东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锦汤表示,希望打造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汕尾样板”,为全省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提供先进经验、典型示范。
会议期间,汕尾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良川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介绍汕尾市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历程及工作经验。
DIP和DRG融合改革“吃螃蟹”
《21世纪》:请简要介绍汕尾市DIP和DRG融合改革的历程。
陈良川:2018年起,汕尾市开始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汕尾市收集了超过40万条医疗数据和较健全的本地疾病谱,在医保信息编码、技术分组、分值谈判、政策制定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期间历经对佛山市、厦门市、金华市等DRG国家试点城市的多轮考察学习,认为DRG点数法付费更加贴合汕尾市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