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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辩:知网在取得刊物授权后,是否需要取得作者授权?

2022-08-19 14:57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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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辩:知网在取得刊物授权后,是否需要取得作者授权?

  原创法治网研究院法治网

  近年来,知网频繁陷入舆论漩涡,甚至舆论场发出了“天下苦知网久矣”的声音。始建于1999年的知网,一路发展成为我国规模最大、历史最久的专业互联网与电子出版机构的同时,近年来却频频陷入争议的漩涡。日前,法治网研究院邀请到知识产权领域的多位知名学者律师,围绕相关话题展开探讨。

  法治网研究院: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原副署长、人民日报社原副总编梁衡起诉知网,引发外界关注。由于梁先生也是著名散文家、学者,其多篇文章被知网收录。梁衡认为,知网应该是公益性质的机构,为全国知识界提供服务,可以收一点费用,但不要太高;并且知网使用文章要付两份钱,一份给刊物,一份给作者,要明晰权益分配。您怎么看待这个事件?

  管育鹰

  我个人对梁先生的行为表示理解。作为作者,自己的作品未经事先征求同意而被知网收录并在网上提供下载浏览,会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提起诉讼也是一种依法维权和表达不满的方式。

  不过,知网近期引发的争议十分复杂,每个走上法庭的案件因基础事实和证据不同,在法律上的定性不能一概而论。首先知网并不是公益性机构而是商业数据公司,其次需要具体分析知网使用文章的方式,才能判定是否支付、怎么支付和支付多少费用。

  王正志

  近年来,随着国家越来越强调创新、保护创新、鼓励创新,我国对知识产权问题也越来越重视,许多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为商业模式的企业也应运而生,其中一些还获得了较大的商业利益。

  梁先生起诉知网是作者行使自己权利的常见方式。至于知网是公益机构还是商业公司,要看主体设立时法律确定的属性、费用高低等,这些需要依据证据进行个案判断。知网使用他人作品获得收益应当依照约定向权利人及时分配。

  陶鑫良

  对于这个事件,我的基本看法是:第一,知网应当转为我国具备公益性质的信息平台,我国应该具有类似知网功能的公益信息平台。第二,知网遭遇目前的尴尬状况,既有其自身逐利至上的问题:一边收费较高,一边又只收不付;也有国家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知网成了事实垄断的赚钱机器,缺乏公益基本属性。第三,这暴露出国家公益性质平台的空缺,国家应该有类似知网功能的国家公益性基础信息平台——其可以是国家公建及公益运行,也可以借助知网之类企业由国家公益控行,这方面我国至今没有,应当尽快补上。第四,知网如使用单篇文章,须依法付给单篇作品的作者等即时著作权人著作权使用费。第五,刊物出版单位只拥有汇编作品编著权,单篇文章的下载,知网不必向刊物付著作权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