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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车”乱象调查:改装车被隐瞒车况销售,评估师实为车贩(2)

2022-06-16 12:40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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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先生说,5月16日,张强称找到了买家可火速交易,最终定价22万元。不过,这位“买家”从未现身。

  很快,张强和朱先生签订了交易合同。朱先生称,签订当时他发现合同是以评估师张强的个人名义签署,没有“人人车”相关字样。对方还在合同里的“车辆状况”一栏填了“以复检为准”。对此,张强解释称“他们的合同都是这么签的”,并展示了几份其他客户的合同,打消了他的质疑。

  朱先生表示,双方约定,由张强负责过户,他负责配合。张强还在合同的白联单上写下“5月30日之前完成过户”等字样。不过,提车当时,张强并未提起恢复原车配件这一问题。

朱先生提供的签约合同

  当晚,朱先生收到全款,张强随后提走了该车。5月17日上午,张强发来消息,称买方以该车变速箱变形、底盘前桥焊接等问题,要求退车。

  记者此前通过“人人车”微信小程序页面看到,该车显示可预约看车,售价为23万元。配有数十张车辆实拍照片,但页面下方的百余项检测排查数据显示正常,并描述称“外观少量瑕疵;发动机、变速箱工况正常,怠速规律无抖动,转向灵活;个人一手车;综合车况良好”。

  6月8日,澎湃新闻记者以卖家身份致电“人人车”官方服务电话,询问自用非法改装车是否可以售卖。对方称,该情况需评估师上门检测后决定。

  该车此前被挂在“人人车”平台上,被描述为“综合车况良好”,且百余项检测结果显示正常。

  据公开报道,多地交警曾提醒,非法改装车不仅违法,更有危害危害——涉及电路改变可导致车辆自燃;更改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等,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易引交通事故等。

  “非法改装车”能否交易?二手车平台车辆描述和实际情况不符,平台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隆安律师事务所顾晶律师认为,擅自改装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和特征致使机动车信息与登记信息不符,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过户,以此签署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同时,顾晶认为,若进行了非法改装车的销售行为,就构成了行政违法,经营主体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

  对于非法改装车辆描述和实际情况不符,顾晶认为,该行为涉及虚假宣传,对消费者进行了虚假陈述或者隐瞒车辆的相关改装、维修信息等,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而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律川则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擅自改装车”这一行为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不得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