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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车”乱象调查:改装车被隐瞒车况销售,评估师实为车贩(5)

2022-06-16 12:40栏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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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注意到,一份加盟商宣传资料上写着,“车源价格跟车主协调后,可收车回来、可直接批发同行,可放平台上架全国售卖。”

  该经理对此解释,如果合伙人上门后觉得“车源合适,有利润可挣”,可以直接把车辆收走,“车款差价全部归合伙人所有。”如果有买家在平台上看中车源并主动出价后,只要价格接近上架价格,平台会直接派发工单,由对应的合伙人在线下促成交易。此时,合伙人还可按成交价比例,额外获得“平台服务费”。该城市经理称,一台车源的服务费保底收益是3000元。

记者和“人人车”某线上城市经理的对话

  当记者明确表示自己毫无评估检测经验,该经理则称签约加盟后,平台会提供操作视频流程、安排线上培训和考核,“但考核很简单,完全不用担心。”该经理随后还发来了一段13分钟的检测流程视频,如要判断发动机怠速是否正常、前部底盘是否托底等,但并未讲解究竟该如何判断,也没有针对事故车、火烧车和水泡车的检测内容。

  对于车源展示页面上的百余项检测,该经理直言,只要自己验车后觉得没问题,客户认可就行,“不需要自己在后台系统里打钩。”而官网宣称的“249项检测项目”,对方则含糊表示,只有发生交易纠纷售后时才可能会有对应检测。

  该经理还表示,如果车辆在过户前出现纠纷,平台是否介入处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此外,平台不提供任何交易合同,按需求可提供“人人车”工服和工牌。

  “你觉得什么时候可以接单了,我就给你派单。”该经理不断催促记者加盟。

  律师:“人人车”存管理漏洞,或致维权难

  律师沈海东看过记者获取的加盟合同及相关资料后认为,“人人车”平台在经营管理上存在漏洞,也缺乏对合伙人的有效监管和约束,“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他表示,抛开上述“非法改装车”的问题,如车辆属于合法车辆,在前述这场交易中,存在四个法律主体,分别是卖车的平台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平台加盟商以及二手车的买家。

  他认为,首先,人人车平台上实际提供评估及磋商服务的是加盟商而非员工,若未明确告知消费者,使得消费者产生了误认,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其次,根据人人车平台官网关于合伙人加盟产品介绍以及同加盟商《合作协议》中的约定,都有要求合伙人应办理工商登记,同时《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故也明确了从事二手车经营应当有固定场所。因此,经营应当要符合工商登记管理的法定要求,不得异地经营。